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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常见疑难问题汇总

    1、第3.2.3条,150米以上超高层公建消防负荷为特一级。疑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类高层(50米以上)为一级,250米以上进行论证。按防火规范GB50016,250米以下消防负荷都为一级。如何执行?
    2、第3.2.7条,超市营业厅、大开间办公室如何界定规模?中大中型商场,超市营业厅,大开间办公室,地下停车场二级照明用电应采用双重电源两个低压回路交叉供电,如何理解及执行?能不能用不是双重电源的两个电压回路交叉供电呢?工程总体为二级负荷等级,没有双重电源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如何实施?
    3、按照民规3.2.10条是否所有的非消防一级负荷也必须末端配电箱切换、如一类高层住宅的公共照明等,能否多个非消防负荷共用一个双电转换箱再分别供电至末端配电箱?
    4、第3.2.11条2款“当建筑物由一路35kV 、20kV 或10kV 电源供电时”是指在第1款“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35kV 、20kV 或10kV 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的前提情况下?还是单独的条款?专用的架空线路具体应如何理解?必须从区域变电所引来,还是由区域环网柜引来也算?专用的含义就是线路没有别的用户?
    5、第3.2.11 第1款“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35kV 、20kV 或10kV 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的条款中架空线路与配电变压器的距离最大距离为多少?第二款“当建筑物由一路35kv,、20kv或10kV电源供电”,这里的一路电源是指专用架空线路还是任一市政高压电源均可?当二级负荷由10kV双回路电源而不是双重电源供电时,在两台变压器低压侧设有母联开关,由低压侧单回路供电是否满足二级负荷供电?
    6、第3.3.6条,“采用高压双重电源供电的民用建筑,其高压侧宜由单母线分段组成供配电系统。”高压侧是否可以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方式?
    7、第3.5.4条:消防负荷计算按共用负荷+发生火灾防火分区负荷+相邻防火分区负荷(垂直水平)。疑问:条文解释含义与正文理解有些矛盾。条文解释中当为单体时消防负荷=塔楼负荷+裙房负荷(等同于全楼负荷);当为群体建筑时,消防负荷=所有塔楼负荷乘以同时系数,是否采用最大单栋建筑更合适?
    8、第5.13.1条第7款,“电流回路选用电流型端子,一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当多根导线并接时,应选用带短接片的电流型端子,在端子排上并接。电流回路是不允许并接的,规范里的并接是怎么理解的?
    9、新民规7.5.1.2规定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7.1.4.3规定低压电源进线需在总配电箱内设置具有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是否就说明此总配电箱内的隔离电器宜采用四极开关?(电源所有极是否应包括中性线?)7.5.1.2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要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多极隔离电器。问:对于三相回路,“所有极”是否指4极?当断路器有没有隔离功能时,断路器前是否需要再增设隔离开关?
    10、新民规13.7.5消防电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那么大型住宅小区的住宅用消防电梯电源是由本栋住宅内的低压配电室(配电小间)还是由住宅小区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引至?
    11、6.1.5.1机房、储油间采用的电力电缆或绝缘电线宜按多油污、潮湿环境选择。
问:因电线按潮湿环境选择,那么灯具也应按潮湿环境选择,有的审图专家提出储油间灯具应防爆,规范没有找到这个规定,请问储油间灯具是否要求防爆?如果储油间确定为爆炸危险场所,是否允许设在民用建筑内?
    12、6.1.2柴发可以设置屋面是否与防火规范布置冲突?是否会在修订版防火规范中增加?
    13、医院等公共建筑内楼层有避难间,此避难间负荷较小,其供电是否按民规7.2.4条要求设置吗?医疗建筑内治疗用配电系统UPS输出段要设三相隔离变压器,此变压器中性线、外壳是否做接地?
    14、7.4.5条第二款中,要求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减小中性导体截面。在设计中,对于三相负荷且满足第一个条件(谐波电流小于15%)时,中性导体截面小于相线截面时,可否不增加中性导体保护?(比如无变频控制的电动机等)
    15、新民规7.5.1.2规定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7.1.4.3规定低压电源进线需在总配电箱内设置具有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是否就说明此总配电箱内的隔离电器宜采用四极开关?
    16、第7.5.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TT系统中当电源进线有中性导体时应采用四极开关。此四极开关在进线处有总隔离开关和总断路器的情况下,可否只用设置总隔离开关为4P,而断路器为3P?如采用电缆集成T接端子,最多能T接多少点?一趟干线上最多能T接几次?
    17、第8.3.1条第3款:此条文中“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疏散门”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是变电所的疏散门出来后须经过一个专用的通道接至楼梯间(详方案一),还是疏散门出来后经过无遮挡且距安全出口的步行距离小于20米即可(详方案二) ?
    18、第8.5.13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或同一个桥架内,应急照明电源线是否可以和消防报警线路同桥架敷设?
    19、民规8.5.13第2条“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个桥架内”而民规13.8.5第1条“相同电压等级的双电源回路可在同一专用电缆桥架内敷设”,此两条在理解方面有冲突部分,是否针对不同情况设置?
    20、第8.11.2 当暗敷设的竖向配电线路,保护导管外径超过墙厚的1/2或多根电缆并排穿梁对结构体有影响时,宜采用竖井布线。问:是否可以理解为,不超1/2即可暗敷在墙内,不用与结构专业协商?
    21、第9.2.12交流电动机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房中的生活水泵电动机应加装灵敏度为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问:为何不能设30mA的RCD?
    22、第9.2.13.8条:对于设有固定备用泵的消防泵类等设备,其工作泵的过负荷保护应动作于跳闸,备用泵过负荷保护时应仅动作于信号,且声光警示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此时固定备用泵也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此条与7.6.3冲突(强条)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损失更大的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其1实际工程竞技宝jjb备专业一组消防泵一般并没有固定哪台泵是工作泵哪台为备用泵,是互为备用;其2消防泵组还有两用一备的情况,如按这种情况执行,两台工作泵故障跳闸,一台备用泵运行是不能满足消防运行要求的。此条影响安全运行,建议以7.6.3条执行,考虑对9.2.13.8条再解释?
    23、9.2.12-3 款水泵房中的生活水泵电动机应加装灵敏度为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疑问:规范条文解释为;“对于TT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流较小(数安培),需要加装RCD来进行故障保护,考虑到兼顾电气火灾防护的功能,故在此规定选用灵敏度为30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进行防止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故障防护)。”按条文解释理解,采用TN系统的水泵房在保护满足时就可以不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正文是“生活水泵应加装灵敏度为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1)是否无论水泵房采用何种接地系统都需要做300mA的剩余电流保护?2)是否仅生活水泵房需要做,其他泵房不需要?3)当水泵房电气设备、地面做等电位联结,是否可不做300mA接地故障保护?
    24、配电室,消控室内,当正常照明采用双切箱配出时,能否按10.4.2条,可不设置备用照明?下面是大底盘车库的多栋高层住宅,高层住宅的接地是TN-C-S还是TN-S系统,当民规和其他标准有冲突时,有没有其他处理原则?
    25、新民规11.2.4-6条,建筑物中最高的建筑物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20米的建筑物属于三类防雷建筑物,是否意味着建筑群中最高的建筑物经计算后是否达到三类防雷建筑,都必须按三类防雷建筑去考虑?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20米的建筑物属于三类防雷建筑,这句话中的边缘有没有具体的定性?
    26、第12.4.14 条第2款,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室外庭院灯无需每盏都做接地,可以20盏做等电位联结,这20盏庭院灯的等电位联结如何去做,另外如果庭院灯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为TT系统,是否也能做等电位联结呢?
    27、第13.2.3规定了在地面上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的场所,相对现行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减少了展览、超市、歌舞娱乐场所。针对两个国标规范的不同规定,如何执行?
    28、第13.2.3 1下列民用建筑及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开敞式疏散楼梯间。问:多层住宅的开敞式疏散楼梯间、室外单独设置的开敞楼梯是否需要设置疏散照明?根据 《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19D702-7P34-37 页注:住宅建筑地上楼梯间内可不装设方向标志灯,是否可以按照图集执行?
    29、第13.3.3.是否运用住宅?
    30、第13.3.8条,消防电源柜内母排设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其柜内配出回路上是否就不需要设置监控点了?如下图中红色圈起部分。另外“无巡检消防联动设备供电的直流24V电源的出线端。”怎么理解,是指在火灾报警控制器24V出线端加装监控点?
    31、第13.3.8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宜设置在下列部位: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问题:火规附录A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的主用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需要反馈至消防控制室。按哪本规范执行?
    32、第13.4.6条中,无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如何实现疏散照明的手动自动控制?
    33、第13.5.4条,“人身安全防护高于电气火灾保护,用于人身安全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可直接消除金属接地性及电弧性的电气火灾隐患,因此不需重复设置。”如果电动机驱动导体产生电弧故障,剩余电流保护器没有切断电弧故障,而电弧故障保护器瞬间切断故障回路,这样如何理解规范中所表述的内容?
    34、第13.6.4条规定:在机房或消防控制中心等场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当电源满足负荷分级要求时,不应采用蓄电池组供电。疑问:是否蓄电池组作为主?备电源切换时的过渡电源也不可行?条文不应采用蓄电池组供电的原由是什么?第二电源如果是柴油发电机, 备用照明不加蓄电池如何满足启动时间要求?
    35、第13.6.5条,大面积区域疏散走道的最低照度满足,均匀满足50%如何执行?
    36、第13.6.5.7规定了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位置,比较现行建规GB50016提供的示意图中,楼梯间内没有设置疏散标志灯。问:楼梯间内部是否有必要设置方向标志灯?
    37、第13.7.5消防电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那么大型住宅小区的住宅用消防电梯是由本栋住宅内的配电小间还是由小区总配电室引至?
    38、第13.7.4.6条规定:消防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和各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各防火分区内的防排烟风机、消防排水泵、防火卷帘等可分别由配电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干式供电。疑问:此条中防排烟风机配电的双电源切换装置设置位置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8条规范及条文解释冲突(强条):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审图、验收时存在不同意见该如何?
    39、第13.7.5条:消防电梯的两个回路应有总配电室的放射式供电。疑问:屋顶同一位置有2个消防电梯机房,是否每部都要放射式?还是可以2部电梯可以共用趟电缆T接供电?
    40、第13.7.8条,消防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电变电所处,其配电装置与主电源装置分开设置。疑问:本条如何执行经济合理?消防电源出线自何处与非消防电源严格分开合适?目前有从变配电室就分开的,有从单体配电间分开的;
    41、第13.7.11,消防应急照明是否属于“消防用电设备”. 即消防应急照明是否可由防火分区消防双电源供息?
    42、第13.7.14条中除防火卷帘的控制箱外,其他消防用电的配电箱和控制箱应安装在机房或配电间内与火灾现场隔离,是否理解此火灾现场是指此防火分区?如配电间在此防火分区内,此防火分区消防电梯下的潜污泵,挡烟垂壁的控制箱如何设置?是否控制箱可在设备附近是否或者可设置若干电气间,保证后期设备的维护检查方便性?自动排烟窗的控制箱也要设置在电气小间内吗?
    43、第13.7.15条中第2条“疏散照明配电箱”是否可理解为等同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或A型应急照明箱,疏散照明配电箱应设置在配电小间或电气竖井内,疏散照明配电箱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但第3条疏散照明配电箱应设置在配电小间或电气竖井内,竖向供电时,每个配电箱可为多个楼层的疏散照明灯供电。问题:1)、“2,3条是否有矛盾,每个配电箱可为多个楼层的疏散照明灯供电,照明配电箱分支回路跨越了防火分区”;2)、此条“竖向供电“是否可按GB51309-2018理解?“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与GB51309-2018第3.3.7-4,3.3.8-4“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可理解一个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或A型应急箱公共建筑中可带8层,住宅建筑的不超过18层吗?
    44、民标双重电源与GB/Z 29328-2012中所提到的双电源是否是同一概念(双电源:分别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两段母线,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路供电电源)?如不是同一概念,GB/Z 29328-2012第6.2.2条:一级重要电力公司用户宜采用双电源供电。此条理解,可以为一级负荷供电,此条是否与民标3.2.8条矛盾?日常工作,想从不同变电站分别引电源为某一用户供电难度较大,是否必须设置柴发才能满足规范要求?
    45、如建筑物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但需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如何与民标第13.4.6及14.4.3条对应执行?
    46、按照现行建规GB50016,某单体建筑无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相关专业需设置电动排烟窗和电动挡烟捶壁,是否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
     47、民规13.7.7要求消防水泵房不宜设置自动巡检装置,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第11.0.16.3条又要求对消防水泵房控制柜一次回路中的主要低压器件宜有巡检功能,相互矛盾,是否取消巡检装置?
    48、第13.7.10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分支线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问:分支干线和分支线路如何理解?
    49、第13.7.15条中第7条如何理解?疑问1.“备用照明”指10.4.1条下面第2款还是全部?疑问2“共用双电源配电箱或疏散照明配电箱”与消防应急照明规范GB51309 3.8.2条第2款做法不一样,设计时按哪种做法?疑问3.市电不满足供电要求且无发电机组时,也就是三相负荷配电时备用照明是否可以采用灯具加装蓄电池做法?
    50、第13.9.1这里的燃烧性能与电缆的阻燃级别有什么关系?
    51、消控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火灾时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为180 (120) 分钟, 除上述设备外,其他消防用电设备最少持续供电时间都≤90分钟。根据使用时间不同,配置电缆类型不同。若此时两种消防电缆和非消防负荷电缆同竖井、同沟敷设时,90分钟消防设备电缆是否可以采用耐火电缆?
    5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分为测剩余电流、测温和测故障电弧方式,是否必须采用上述方式中的两种或全部组合探测的方式,而不能只采用一种探测方式?
    53、地下室专用于消防的污水泵是否需要设置漏电保护?
    54、当塔楼屋顶消防负荷只有消防电梯和稳压泵时.能否共用干线,采用T接(考虑稳压泵功功率太小,一般为1.5kw)?
    55、一般的地下停车库的照明负荷等级急么分级(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
    56、对于潜污泵的电动机是否需同生活水泵电动机的要求一致,加装30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57、潜污泵是否按消防负荷供电?
    58、地下车库各防火分区内的消防末瑞配电箱,能否安装在消防风机房内?
    59、非人员密集厂房内是否要疏散指示和疏散照明?
    60、新民规附录B第B.1.2防雷计算公式与GB50057-2010附录A第A.0.2防雷计算公式不同,应以那本规范为准?
    61、上人屋面如何做接闪网格,做暗敷设的接闪网格是否能起到防雷?